6月14日,是我国第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其作为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特别提出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先后专门发文,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出具体部署。
今天,在长征文化广场,我县文化局开展了以“守护精神家园,构建和谐寿阳”为主题的第三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包括:发放“文化遗产日”宣传材料2万份,内容包括“非遗”保护名录、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等;图版展览,内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国保、省保、市保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举行了山西省百城千乡领导干部文物保护大签名活动;公布了我县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等等。这次活动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发展新阶段。